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表
  2. 新購或改善機械一覽表
  3. 切結書
  4. 工廠登記相關證明文件。但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免辦理工廠登記者免附
  5.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的401報表,營業額之認定用)及勞保投保人數證明(最近一期勞保投保薪資計費清單,經常僱用員工人數之認定用)
  6. 新購或改善費用統一發票收執聯原本相符之影本,並註明無法提出原本之原因及加蓋經手人印章(發票日期為103/12/01~104/11/30之間)
  7. 新購合格機械照片或既有機械安全設施改善前後照片(以電子檔方式寄至machinesafety01@gmail.com)
  8. 新購合格機械之驗證合格文件(1.型式檢定合格證書及2.商品驗證登錄證書)
  9. 補助款領據
  10. 撥款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申請文件表格及範本)
  • 申請補助案依申請收件先後順序辦理,以郵戳或自行送達日期為憑。當年度職業災害勞工保護專款之「中小企業安全衛生設施補助計畫-機械器具專案」支應經費用罄者,即停止辦理補助。
  • 申請之中小企業應配合金屬中心實施審核或現場勘查。經審核或現場勘查不符合本要點相關規定者,受委託機構得通知其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受委託機構應敘明不合格理由,連同申請資料,於每月月底列冊轉送本署,以通知申請之中小企業。 
  •  受補助之中小企業申請支付款項時,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及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
勞動部補助中小企業新購型式檢定合格之機械及改善既有機械安全設施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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